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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祥政复终决〔2024〕26号

祥符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angfuqu.gov.cn    时间:2024-05-10    浏览:0

申请人:王某

被申请人:开封市祥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开封市祥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其举报“河南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食品“黑白瘦固体饮料”一案作出的处理结果不服,于2024年3月7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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