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封市祥符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印发开封市祥符区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
汴祥编〔2021〕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职尽责,实现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的有机融合,根据《祥符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各单位职责调整情况,按照申请、审核、确认等程序,经区委编委会研究决定,对区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进行动态调整,现将调整后保留的2885项行政职权目录予以公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行使职权,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不得擅自取消、转移权力和责任。要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开,提升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公众知晓率和关注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