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第一条 根据《中共开封市委办公室、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祥符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汴办文〔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科级,挂开封市祥符区金融工作局牌子。
第三条 职能转变。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机制,推动监管创新,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中央授权的地方金融行业的监管,提升防控风险能力。
第四条 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及区政府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
(五)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请示区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七)负责全区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府网站管理、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编写《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大事记》和《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公报》。
(九)负责协调、督促“放管服”改革工作。
(十)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各乡镇政府、各单位值班工作。
(十一)负责对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区政府委托,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区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二)负责区长专线电话和企业投诉处理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协调处理有关事项。
(十三)做好机关行政事务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国内外金融形势和全区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
(十六)负责协调联络上级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其驻区分支机构;引进区外金融机构入驻祥符区;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十七)促进全区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协调期货市场发展。
(十八)牵头负责全区金融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
(十九)负责对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监督管理;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全区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管。
(二十)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配合驻区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派出机构做好属地金融监管工作。
(二十一)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区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负责防范处置全区金融机构风险;牵头处置全区金融风险事件。
(二十二)负责全区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全区金融大数据监测体系,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金融监管的问责机制。
(二十三)负责全区金融行业人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区政府办公室设以下内设机构:
(一)秘书综合股(挂督办股牌子)。负责区长日常活动安排;负责区政府重要报告、区长重要讲话的起草整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会务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活动安排等有关具体工作;负责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区长的指示组织调查研究;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承担区长批示件的督查落实工作。
(二)信息股。负责政务信息的分析、编发和上报工作,承担全区政府信息网络的规划、指导工作;负责政府快讯、领导参阅的编发工作。
(三)机要人事股(挂老干部服务工作股牌子)。负责文电收发、运转和机要、保密、印鉴管理及文书档案工作;负责联系《国务院公报》、《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开封市人民政府公报》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老干部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变动和退休办理方面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协助纪检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区长专线办公室(挂区企业投诉中心牌子)。负责区长专线电话的接听、督办和社情民意、意见建议搜集处置工作;受理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投诉。
(五)政务公开和职能转变协调办公室(挂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牌子)。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区政府及其办公室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组织区政府重大政策解读;负责政务舆情监测及报送,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做好处置、回应工作;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网站建设发展和政务新媒体工作;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综合管理和信息内容建设。
承担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交办事项;负责协调、督促区政府有关部门 “放管服”改革工作,跟踪了解改革进展情况;组织对深化“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固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工作。
(六)区政府值班室。负责区政府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七)保卫股。负责区政府机关的安全保卫和卫生工作,联系协调到区政府上访群众的接访工作。
(八)政策法规股(挂行政复议应诉股牌子)。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废止工作;负责对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出台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和相关解释等工作;负责区政府涉及法律的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办理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诉讼事务。
(九)行政股。负责机关后勤、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管理。
(十)计划财务股。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十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挂机关平安创建办公室牌子)。负责机关创文巩卫、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反恐怖、反邪教、反间谍等工作。
(十二)银行保险股(挂资本市场股牌子)。拟订全区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驻区银行业、保险业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对接合作;指导、协调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重组及重大事项,配合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派出机构做好全区银行业、保险业机构的监管工作。
拟订全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协调指导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区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全区金融大数据监测体系,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负责全区金融监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研判;负责全区金融业评价指标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十三)地方金融监管和金融稳定股(挂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拟订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发展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推动行业改革和发展,实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负责协调指导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的监督管理。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全区金融风险,处置全区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负责全区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处置;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证券、非法保险和非法外汇买卖活动,协调反洗钱、反假币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负责信访稳定工作;承担祥符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金融行政执法监督;研究分析金融形势、金融政策,提出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
办公地址:开封市祥符区县府东街18号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71-26661011
负责人:张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