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开封市祥符区城市管理局
一、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一)综合办公室(挂行政执法协调股、政策法规股牌子)。负责内外协调、后勤管理、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务、文秘、会务、信访、综合治理、统计、档案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与城市管理、城市综合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负责研究拟订相关的文件、实施细则、发展规划、实施计划、方案标准并监督实施;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案件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协调、队伍规范化建设综合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监督指导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涉及城市管理、城市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工作。负责编制城市综合执法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与有关单位的执法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综合执法司法保障的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城市综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城市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综合执法数字化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部分内容。
(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股(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城市容貌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城区及各乡镇环卫任务量核定,指导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环卫设施的选址、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管理;负责城市特种垃圾、建筑垃圾和各种生活垃圾的管理;负责停车场和墙体清洗、车辆清洗等专业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户外装修管理工作;负责沿街设置围栏的管理;负责临时占道的停车场、市场、商亭和摊点群的审查;参与新建、改造生活小区环卫配套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与应用;负责城市数字化管理和督办工作。负责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规划的实施和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权责清单、“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
(四)市政设施管理股(挂城市防汛办公室、城市路灯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编制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城市维护费用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政府批准的城市市政设施新建、扩建、改建,维修项目实施的有关工作;负责市政设施养护标准制订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与管理工作;负责市政施工企业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及施工管理;负责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及交接工作;负责市政设施养护市场的管理,督导市政设施的运转监测与养护维修;负责城市河湖水面保洁工作;负责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区道路照明和城市夜景的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关管理规定;组织城市道路照明和重要地区夜景建设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对全区燃气、热力等公用事业的监督管理和城市供水的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城区防汛日常工作。
(五)园林绿化管理股(挂开封市祥符区绿化委员会城市绿化办公室牌子)。负责全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公园的规划、开发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园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负责城市绿化企业资质的审查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公共绿化工程、城市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查、施工监督和达标验收、评比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负责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砍伐和移植城市树木及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城市绿化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根据内设机构调整情况,核定股级领导职数5名。
办公地址:开封市祥符区上禾大道北段209号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71-26663190
负责人:冶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