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上级下达祥符区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6900万元,根据《开封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 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4237万元
2. 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824万元
3. 市级资金1839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6900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资金与减贫目标相匹配的原则。
二是因素分配法原则。
三是产业为基原则。
四是结合上级有关政策要求。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见附件)
监督电话:国务院农村农业部:12317
省农业农村厅:65918607
市农业农村局:23666216
祥符区乡村振兴局:22369135
祥符区财政局:26663005
附件:2025年祥符区第一批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分配表.xlsx
2024年12月31日